恐龙是一类独特的爬行动物,其演化支统称为恐龙总目(Dinosauria)。一般认为,恐龙最早出现于距今2.43亿至2.3323亿年的晚三叠世,但确切起源尚不清楚。自2.013亿年前的三叠纪-侏罗纪灭绝事件之后,恐龙成为陆地脊椎动物的主要物种,统治地位一直延续到大约6500万年前的白垩纪末期。化石记录表明,鸟类是现代的有羽毛恐龙,由晚侏罗世的小型兽脚类进化而来,因此鸟类是在大约6600万年前白垩纪-古近纪灭绝事件中幸存下来的唯一恐龙谱系。恐龙可分为鸟翼类恐龙(Avian dinosaurs,即鸟类)和非鸟翼类恐龙(Non-avian dinosaurs),本条目中的“恐龙”一般指后者。
该列表全面列出了所有曾被视为非鸟恐龙的属,但也包括一些有争议的鸟类或非鸟类恐龙(鸟翼类)以及科学术语。
列表包括所有被普遍接受的属(有效属),但也包括疑名、无资格名、有效属的次异名以及不再被视为恐龙的属。有很多属已被重新分类,从鸟类、鳄鱼到木化石。
目前没有官方恐龙属种的正规名单。而最接近的列表为《恐龙属列表》(Dinosaur Genera List),由生物命名专家乔治·奥利舍夫斯基完成,并于1995年在网上公布且定期更新。在该领域最权威的来源为第二版(2004年)的《恐龙》(Dinosauria)。绝大多数的引文均基于奥利舍夫斯基的列表,并且所有的主观判定(如次异名或非恐龙地位)均基于《恐龙》,除非它们与主要文献相冲突。这些例外需要注意。
命名规则和术语都是遵从《国际动物命名法规》。使用的技术术语包括:
次异名:用于描述同一分类单元的旧名。若有两个或多个属被正式指定且模式标本均被分配到相同的属,首先公布的名字(按时间顺序)为首异名,其他名字则属于次异名。首异名通常都被正式使用,除非ICZN有特别的决定(如暴龙属),而次异名则不可以被再次使用,就算是弃用名也是如此。次异名往往是主观的,除非所描述的属都是基于同一标本。
裸名(意为赤裸之名):属于已经发布,但未被ICZN的标准正式公布的名字。裸名都是无效的,因此裸名不会被写为斜体并作为一个适当的通用名。如果名字后来正式公布,那该名字就不会成为裸名并会在此列表中写成斜体。通常情况下,用于描述同一标本的正式公布名字会与裸名区分开来。
遗忘名:自原提案过了50年后不在科学界的名字。
手稿名:出现在没有科学依据的正式出版物手稿中的名字。
复名:是指已经正式发布,但已被用在另一分类单元的名字。第二次使用的名字会变成无效(因为后续用途),而需要重新命名。复名不属于正式属名。
疑名:用于描述没有独自诊断特征的化石的名字。因为这可能是一个非常主观的和有争议的名称(如鸭嘴龙属),这里不将使用这一条件。